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

2010年12月26日 星期日

歷屆理監事祕書長名單及簡歷

從篳路藍縷 盼海闊天空 ____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成立30年紀念

從資料處理到檔案管理(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二十年嬗變簡述)創會人 杜陵博士

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章程

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章程
內政部  67年11月24日  台內社字第8202311號核准立案
中華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中華民國七十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第五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一年十二月五日  第七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三月九日  第九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十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第十屆第一次會員大會修正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  本會定名為「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
第 二 條  本會以促進國家檔案法之有效實施,建立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制度,俾達成維護歷史傳承文化使命以適應國家社會之發展需要為宗旨。
第 三 條  本會會址設於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所在地,並得設立分支會,組織簡則另定之。
第二章  會 務
第 四 條  本會任務如下:
一、從事有關檔案管理暨資訊微縮學術之研究發展工作。
二、舉辦學術演講、討論及專業訓練或講習等活動。
三、促進檔案管理暨資訊微縮之專業地位與社會信心。
四、出版有關檔案管理暨資訊微縮之專書及期刊。
五、辦理有關國際間檔案管理暨資訊微縮事業之聯繫合作事項。
六、交流檔案管理方法,心得暨資訊微縮製作應用技術及市場消息,並提供微縮製品檢驗服務。
七、辦理檔案微縮資訊器材之展覽及示範事項。
八、有關符合本會宗旨之其他事項。
第 五 條  本會會員分個人會員、團体會員、贊助會員及榮譽會員四種,其入會資格及程序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支持本會宗旨之個人,經會員一人之介紹,或曾在本會所舉辦之各種講習班受訓結業學員,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
二、團体會員:凡支持本會宗旨之公私企業機構由本會理監事一人或會員二人之推荐,經理事會審核通過者。
三、贊助會員:凡支持本會宗旨之文教科技學術機構及政府檔案單位,熱心贊助會務之發展,經本會理監事推荐或邀請參加者。
四、榮譽會員:凡熱心贊助本會會務發展之個人、文教科技學術機構、政府檔案單位及公私企業機構,且具有特殊貢獻,經本會理監事推荐或邀請參加者。
(每一團體會員、贊助會員可派代表一人行使會員權利。團體及贊助會員機構之負責人,得聘請為本會顧問,以示尊崇。)
第 六 條  本會會員之權利義務如下:
一、出席本會會員大會之權利有發言權、表決權、選舉權及被選舉權。
二、在本會優先發表著作及享受優待購閱本會所出版書刊之權利。
三、申請本會協助解決在作業上所發生之學理或技術上困難之權利。
四、申請參加本會所組派之出國考察團及代表出席學術交流會議之權利。
五、接受本會支援表揚嘉勉之權利。
六、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之義務。
七、繳納會員費之義務。
第 七 條  本會會員如有違反本會宗旨或決議,或有妨害會譽行為者,經理監事會之決議,開除會籍,於舉行會員大會時提出追認,並繳回一切會員憑證,其已交各費,概不退還。
第三章  組 織
第 八 條  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
第 九 條  本會設理事二十三人,後補理事七人,監事七人,候補監事二人,均由會員大會選出之,分別組織理事會及監事會。
第 十 條  理事會互推常務理事七人,組織常務理事會議,由理事會就常務理事中選舉理事長一人主持會務。並設副理事長五人,由理事長就本屆常務理事中遴選提出理事會議通過後聘任,襄助理事長處理會務。理事長任期以連任一次為限。
第 十一 條  監事會互推常務監事一人,召集會議及主持日常會務。
第 十二 條  本會置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一至三人,由理事長遴選適當人選,提請理事會通過後聘任之。
第 十三 條  本會設下列各組,各置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幹事若干人。
一、行政組:辦理文書、事務、會議、會計、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研究組:辦理學術研究、出版書刊、研究發展等工作。
三、服務組:辦理會員連絡、服務及微縮製品檢驗,設備展覽等工作。
四、公共關係組:辦理國際會議、互相諮詢、學術交流、國內外公共關係之開發與聯絡等工作。
五、檔案與微縮季刊社:辦理本會會刊之編輯、出版及對外交換等工作。
第 十四 條  本會設置下列各委員會,以共策會務之發展。委員會各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一至二人,委員若干人。由理事長提請理事會通過後聘請之。
一、檔案管理學術委員會
二、資訊微縮技術委員會
三、檔案事業策進委員會
四、宗教檔案研究委員會
五、會際合作委員會
六、法制委員會
七、教育委員會
本會為擴大社會影響,得禮聘國內有關人士為名譽理事長及顧問。
第 十五 條  本會理監事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遇理監事出缺時,由後補理監事依次遞補。
第四章  職 權
第 十六 條  本會會員大會之職權如下:
一、通過本會章程。
二、審議理事會之會務及財務報告。
三、選舉理事、監事。
四、決定年度經費及工作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
第 十七 條  本會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處理本會會務。
二、召集會員大會。
三、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
四、會員入會資格之審查核准。
五、辦理監事會移付執行之案件。
第 十八 條  本會常務理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執行理事會之決議。
二、處理日常會務。
三、決定經費概算。
第 十九 條  本會理事長之職權如下:
一、執行理事會及常務理事會議之決議及召集會議。
二、綜理會務。
三、對外代表本會。
本會副理事長之職權除襄助理事長處理日常會務外,並得代理理事長主持會務及出席對外各種會議。
第 二十 條  本會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本會工作之審查。
二、本會財務收支之審核。
三、本會會員違反會章事務之審議。
第二十一條  本會常務監事之職權如下:
一、執行監事會之決議。
二、召集監事會議。
三、處理監事會日常事務。
第二十二條  本會秘書長之職權如下:
一、綜核文稿。
二、處理日常事務。
三、督導及協調各組及各委員會。
四、重要會務之研擬與策劃。
五、其他不屬於各組之事項。
第五章  會 議
第二十三條  本會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由理事會召集之,但理事會、監事會認為必要時,得召開臨時大會,或與其他會議合併舉行。
第二十四條  本會理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常務理事會議每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五條  本會監事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
第二十六條  本會理監事會或常務理監事會議,必要時得召開聯席會議。
第六章  經 費
第二十七條  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入會費:個人會員入會費新台幣參佰元。
二、常年會費:
()個人會員會費:每年新台幣陸佰元,如一次繳納個人會費新台幣捌仟元者,每年不再繳納會費。
()團體會員會費:每年新台幣貳萬元起。
()贊助會員會費:每年新台幣參仟元起。
三、政府補助。
四、會員捐助。
五、團體捐助。
六、業務收入。
第二十八條  本會辦事細則另訂之。
第二十九條  本會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理事會提請會員大會修正之,並呈報主管官署備案。
第 三十 條  本會解散或撤銷時,所有剩餘財產應依法處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歸屬個人或私人企業所有,應歸屬自治團體或政府所有。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呈請內政部備案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服務項目

99年各項講習班舉辦時間表
研習班別 研習日期
現代檔案管理講習班第33期 (台北市)
99/3/2、3/3、3/4、3/5
現代檔案管理講習班第34期 (高雄市)
99/3/16、3/17、3/18、3/19
檔案管理高級研究班第19期 (台北市)
99/3/23、3/24、3/25、3/30、3/31、4/1、4/6、4/7、4/8、4/13、4/14、4/15、4/16
檔案修裱高級班第1期 (台北市)
4/20、 4/21、4/22、4/27、4/28
檔案管理專業班第9期 (台北市)
99/6/26、6/27

兩岸檔案暨微縮學術交流活動
2010年海峽兩岸檔案暨微縮學術交流會,預定2010年10月下旬於台灣舉行,有意參加請連絡學會。

基本資料

公司名稱 中華檔案暨資訊微縮管理學會
公司英文名稱 China File and Micrographic Information Management Institute
 
 
地址 台北市南京東路5段200號13樓之3
電話 (02)2764-3765
傳真 (02)2746-8174
 
網址 http://www.chinafile.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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